校属各单位、部门:
2015年9月,我校雁栖湖校区全面启用。由于入住学生较多,宿舍资源有限,难以为所有员工都安排宿舍住宿。为合理有效的利用住宿资源,最大限度地保障因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在雁栖湖校区产生的住宿需求,经研究决定,按如下方案安排雁栖湖校区的住宿:
一、授课工作住宿需求
1、研究所的授课教师及教师身份的课程助教,在上课前后需要住宿的,经教务部批准,可以到国际会议中心住宿。
2、校部授课教师,晚上9-11节上课需要当晚住宿的,经教务处批准,可以到国际会议中心住宿。
3、授课团队中的博士生助教,因助教工作需要住宿的,经教务部批准,可以到雁栖湖校区招待所住宿。
二、日常教学科研及管理支撑工作住宿需求
1、根据各管理支撑部门在雁栖湖校区管理支撑岗位设置及工作安排情况,分配给相关部门一定数量的宿舍配额。
2、根据各院系教学科研人员数量、管理支撑岗位设置以及在雁栖湖校区科研实验工作的需求,分配给相关学院一定数量的宿舍配额。
3、各部门、院系可在分配的宿舍总配额内,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安排本部门或本学院的住宿需求。
4、各部门各学院的宿舍配额一年内有效,一年后重新调整。
三、临时住宿需求
由于公务、教学及科研活动的临时住宿需求,可住雁栖湖校区西区C座招待所。
四、2015年宿舍分配情况及调整管理通知
1、各学院各部门根据学校核定的宿舍配额(附件1)和实际工作需要,填写宿舍住宿人员分配表(附件2),报总务部资产管理办公室审核(配额内可分批多次报批),资产办审核后由雁栖湖校区管理办公室安排宿舍。住宿人员有调整时,需报资产管理办公室审核并重新安排宿舍。
2、以前申请了宿舍,此次没有在部门批准名单中的职工,请在9月底前进行宿舍腾退,具体手续到雁栖湖校区办公室西C公寓值班室办理。
3、我校将逐步建立宿舍动态管理机制以及宿舍资源调节机制,在对入住数据进行调查分析的基础上,对各部门和学院的宿舍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并适时向住宿人员收取宿舍管理费,实现宿舍资源利用的最大化。
资产办联系人:杨赛楠 电话:69671148
附件:
附件:1. 中国科学院大学雁栖湖校区教职工宿舍分配表(2015-2016年)
附件:2. 中国科学院大学部门住宿人员分配表(2015年)
资产管理办公室 雁栖湖校区管理办公室
二〇一五年九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