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大学奥运园村1号楼电梯更新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19年08月06日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中国科学院大学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中国科学院大学中关村7号楼及奥运园村1号楼电梯更新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中国科学院大学中关村7号楼及奥运园村1号楼电梯更新项目
项目编号:TC190J77D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沈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010-8825617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国科学院大学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玉泉路19号(甲)
联系方式:沈老师 010-8825617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徐威 010-62108234 010-82467916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206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奥运园村1号楼,共计2部普通客梯,其中1部为无障碍电梯,客梯改造后兼无障碍梯,停站层数为5层5站,载重量1吨,速度1.75m/s,提升高度15.9米。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体为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有法人资格并符合工商局或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或经营许可(境外投标商必须委托国内相关机构或代理商投标);
(3)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A级及以上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级及以上。
(4)投标人按照招标公告要求购买了招标文件;
(5)投标人不得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附属或相关机构;
(6)投标人不得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7)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65.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8月06日 16:00 至 2019年08月13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206室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法人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8月27日 13:3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8月27日 13: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七、其它补充事宜
设备采购、安装、老旧电梯拆除、更换配电电缆以及其他费用全部包含在投标报价内。
交货期:合同签订并生效后45日内交付全部合同货物,并于 45日内安装验收完毕。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集体踏勘时间:2019年8月13 日下午14:00;地点:中国科学院大学奥运村校区1号楼二层会议室,不再单独组织踏勘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
邮 编:100081
电 话:010-62108234 010-82467916
传 真:010-62108264
电子信箱: xuwei@cntcitc.com.cn
联 系 人: 徐威
开 户 名: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海淀支行营业部
账 号: 0200049619200362296
采 购 人:中国科学院大学
地 址:北京市石景山区玉泉路19号(甲)
联 系 人:沈老师
联系方式:010-88256170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投标人企业类型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报价扣除6%后参与评审。对于同时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进行投标报价扣除。
2.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和监狱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 / %的价格扣除。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和监狱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和监狱企业。
3. 采购人采购产品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且投标人所投产品具有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在评标时予以优先采购,具体优惠措施为:在技术部分打分项中予以加分,详见打分细则表。
4.如采购人所采购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品牌及型号必须为清单中有效期内产品并提供证明文件,否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被拒绝。